第四十四章我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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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我是冤枉的 看完热闹,有没有钱好拿,云琅只好重新回到房间,继续看自己没看完的《左传》。 《左传》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的左丘明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书,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云琅想要理解《春秋》就必须先从《左传》开始,即便这本书是《春秋》的简读版,云琅依旧看的很艰难。 主要是古人实在是太懒,为了少刻几个字,就用最简洁的话语来说明一个艰涩的问题,这让云琅吃尽了苦头,还每每被平叟耻笑。 读书是云琅打发时间唯一的消遣,如果再有,那就是吃了。 至于钱财,云琅并不是很看重,如果不是为了买地,跟准备好将来的赎罪钱。 他觉得这个世界里钱财的用处不是很大。 他做出来的饭菜他觉得是世上最好吃的,他制作的衣衫他穿起来最舒服,至于房子,皇帝的宫殿里如果不是有巨大的取暖铜柱,还不如山洞暖和。 至于赎罪钱,这个很重要,太史公司马迁就是因为付不起六十万钱的赎罪钱,才被弄的男不男女不女的,屈辱一生。 如果不是因为心中有《史记》这个执念,他早就自戕身亡了。 云琅认为自己将来犯罪的可能性很大,被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 如果每一次犯罪或者被犯罪都遭受一次肉刑,云琅觉得自己活到二十岁,身体上但凡是能凸起的部位都会被人家割掉…… 左传的作者左丘明就是被人挖掉了眼睛,没办法了才摸索着在竹简上刻了《左传》,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总之,霍去病就是这么吓唬他的。 看样子,凡是想要写点历史的人,下场都不太好,齐国史官父子兄弟三人中的两人因为一句“崔杼弑其君”的话被人家斩首了。 第三个还带着自己九岁的儿子一起来领死,因为太惨,人家才放过了他们父子,但凡那个崔杼的心再硬一点,就那一句话就要死五个人了。 就这,南方的史官听说这事之后还兼程前来打算等北方的史官家族死绝了,他们好继续跟着死…… 云琅的书没有读多久,可能会去上了一个厕所的卓姬又带着一群人马快速杀到,非要他交代是怎么从卓氏钱柜里捞钱的。 “我是冤枉的。” 云琅放下简牍,再一次对围着他转悠了足足一柱香功夫的卓姬道。 “钱的数目不对,帐房说你拿走了两万四千钱。” “账目对吗?” 卓姬咬牙切齿的道:“账目是对的,平叟也算过了,是对的。” “那不就完了?我拿走的是我的钱。” “你的钱?”卓姬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尖利起来,昔日的优雅跟高贵全都不见了。 “你的钱?你哪来的钱?所有进入卓氏钱柜里的钱都应该是卓氏的,里面的每一个钱都是!” 云琅叹一声对平叟道:“我早就说过,不能让女人看到钱,一旦看到了,是不是她的她都会想要。” 平叟撇嘴道:“我也很好奇,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说说……” 云琅再次叹口气道:“这是大家不多的生财之道,平公,你真的要我说出来? 一旦说出来了,我最多退两万四千个钱,您可能要退掉的恐怕就不止这点钱了。” 平叟大怒。指着云琅道:“还真是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你偷钱,关老夫何事?” 云琅不理睬平叟,瞅着卓姬道:“你确定要我把这个盖子掀开? 说实话,我干的是这事情是每一家的大掌柜都会干的事情。 这种事情绝对没有伤到主家的收益,又让大掌柜能有一些多余的好处,即便是官府都不能禁绝,大女真的想要知道吗?” 卓姬有些迟疑,她可以怀疑云琅,这没关系,反正这家伙马上就要去当官了,以后官民有别,打交道的时候应该不多。 问题是云琅把这件事情指向了平叟,这就不能不多想一下。 她现在借重平叟的地方还多,万一云琅把底子都戳漏了,平叟除了请辞之外再无他路好走。 云琅见卓姬犹豫,就继续笑着道:“知道这世上最难以对付的人是谁吗? 是胥吏! 你见过胥吏用脚踹百姓纳粮的粮斗了吗?你见过胥吏用大斗进,小斗出的借贷方法了吗? 你可能都不知道什么是偷梁换柱,什么是以次充好,什么是无中生有,什么是一把火烧的真干净…… 这些你都不知道……你高高在上的活在蜜罐子里,听到司马相如几句狗屁不通的瑰丽句子就激动地难以自抑,恨不能以身相许。 操一曲琴,看一段歌舞,听别人的故事为古人落泪,却看不见眼皮底下那些黑暗的所在。 现在,你还准备掀开这个盖子吗? 先申明,这个罐子里装的除了蛆虫之外就剩下蜈蚣,毒蛇,蚰蜒这些最恶心的东西。你真的确定要掀开看看?” 卓姬一脸的纠结,平叟一脸的茫然,只是当平叟看到卓姬纠结的表情,心头微微发寒。 咳嗽一声道:“说出来吧,你如果不说,老夫只有请辞一途了。 你说的这些有的老夫见过,有的老夫听说过,有的,老夫简直闻所未闻,想来都是一些鬼蜮伎俩。 老夫自付为人还算清正,为一点清名计,也干不出那些下作事情来。” “哈哈哈哈哈……”云琅大笑起来,重新抓起桌案上的简牍,抖抖袖子就准备出去。 平叟淡淡的道:“说出来吧,至少说清楚你为什么会从账上拿走了两万四万钱,而账目居然是平的,为什么找不出任何漏洞。 这事关老夫一生清誉。” 云琅转身瞅着平叟道:“无中生有的法门而已,至于账簿为什么是平的,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账上的黄金成色变好了,火耗减损了,价值上升了。 按照以往的规矩,洗炼黄金的秘药是我做出来的,我拿走多余出来的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卓姬眉头一动,一锭小巧精致的金锭就从袖笼里滑到手中,她举着金锭对着太阳看了好久,不得不满意的点点头,这确实是一块非常好的金子。 平叟取出一块发乌的金子跟卓姬手上的金锭比量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认卓姬那块跟他手里金块一样重的金锭,在价值上至少要超过半成以上。 卓姬长出了一口气,向平叟敛身施礼道:“平公莫怪。” 平叟淡淡的点点头,一把拉住云琅的手道:“为何不早说?” 云琅看了一眼卓姬笑道:“早说怎么会有这样的把戏好看。 如此也好,云某走的时候也就不用过于留恋了。” 丑庸早就不喜欢住在这里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说她长得丑运气却好,还有一大群把脸蛋抹的跟猴屁股一样的女子自从知道小郎马上要当羽林郎了,没羞没臊的打着各种借口往小院子里跑。 梁翁已经在昌乐市上找了另外一个青砖小院子,比这里还要清爽,至少没有叮叮咣咣的打铁声。 见小郎要走,立刻欢喜的背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大包袱,再把小郎心爱的茶壶抱在怀里,簇拥着小郎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且慢,某家便是你刚才贬斥的司马相如!小郎不给某家一个交代吗?” 花头巾司马相如摇着蒲扇挡在门口,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云琅抬头看了一眼司马相如,这家伙长得很高,嘴巴上留着一些短髯,可能是因为经常吃肉的缘故,胡须黑亮,根根直竖,再配上一双丹凤眼,一张棱角分明的大嘴巴,即便是被云琅当场羞辱了,依旧能够笑面以对,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有泡妞的本钱。 至少相貌,风度无可挑剔。 云琅嘿然一笑到:“我不是看不起你,而是看不起所有拿文章博名利的人。 尤其是看不起你这种用文章得来的名声,骗自己女读者的人。 跟你们对比起来,**女人更能让我接受一些,虽然会被砍头,至少人家确实是在认真犯罪。 你们是一边祸害人家妻女,一边还要高举着双手说这他么的不关我事,是这个死女人自己扑上来的……” 卓姬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转瞬间又变得铁青,至于司马相如从来没有遇见过云琅这种人,竟然被他一番话噎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眼看着云琅跟丑庸主仆二人,扬长而去。 “竖子无礼!” 云琅跑的不见人影了,卓姬才怒吼出来。 平叟淡淡的笑道:“不激怒你,他怎么走啊。 不激怒你,他怎么从刚才大女制造的钱财漩涡里爬出来? 不激怒你,他怎么带着他洗炼黄金成色的秘方走?” 经过今天的事情,平叟觉得自己累极了,他忽然有些羡慕云琅,可以走的如此光棍,如此干脆,如此的毫无征兆,让他准备拉拢的后手全无用武之地。 卓姬到底是一个女人,容易被一些外来的因素掌控心绪,犹豫不决三心二意是她最大的弱点。 想到这里,瞅了一眼高大英俊的司马相如,叹了一口气,背着手走进了自己的小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