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船坞之后是海船
今天也没能写完,明早更替本章,抱歉。 夜晚宣告着白天的辛劳终于结束。黑夜让无数体力劳动者不仅从社会监督中解脱出来,也从工作的惩罚性的时间中解脱出来。《约翰福音》说:“夜晚到来,人们不再需要工作。”英国某些地区的“盲人的节日”这一说法,习惯标志着夜晚的到来,此时天色太暗,无法工作。西班牙俗语也说:“太阳落山,工人们自由了。” 在中世纪的许多行业中,夜班是非法的。市政规定严禁夜晚继续工作,甚至在冬季宵禁钟声前的几个黑暗小时里也不行。1375年,汉堡市政当局要求,在秋天“太阳变成金色”时以及冬季“夜晚到来时”,蹄铁工人必须停止工作。这倒不是说中世纪官员们非常关心工人的身体健康。而是因为夜晚加班除了亵渎神灵外,还有引发火灾的风险。此外,将行业活动限制在白天,在制订税率和制订价格便于对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工匠自己也常常限制工作时间。工匠艺人发现,夜间烛光太暗,根本无法使用凿子、锉刀和其他精密工具,为了荣誉和利润,也得停止工作。一名熟悉的格言说:“夜间干活是对白天工作的捣乱。”从12世纪开始,英格兰的行会就严禁夜晚干活。首当其冲的是那些需要聪明才智、敏锐视力和充足照明的熟练行当。法国13世纪出版的一本《行业手册》严禁金匠和银匠在夜间干活,因为“夜晚的亮光无法让他们真正把活干好”。在法国第戎发生的一起街头骚乱中,有位刀具商就因为让工人加班到很晚而被捅了几刀。对夜间任何商贸活动,人们更多的是根深蒂固的怀疑,这不仅是因为黑夜总是与魔鬼联系在一起,而且因为不知情的顾客只能听凭那些不诚实的店主的摆布伦敦马刺行会就在1345年谴责过不法商人的“弄虚作假”。有句古话说:“千万不要在烛光下挑女人,也不要在烛光下挑布匹。” 尽管如此,中世纪里,并非所有城市和村庄的工作都会在黄昏结束。例外的情况很多,如乡间一些必须赶快干完的活或不需要技术的活计。14世纪佛罗伦萨一家大型织布公司的帐本中就有“夜”这个词,表明工人们一直干到半夜。在圣奥梅尔,1358年规定的那些可以在钟声后继续劳作的人就包括水手和织布工。一位中世纪诗人曾抗议不愿意熄灭锻铁炉的邻居:“从未在夜间听到过这样的噪声,\/无赖的叫声和叮当的敲打声!”就连裁缝和鞋匠偶尔也会借着烛光干一些粗活。他们通常都是为贵族赶制衣服和鞋子,因而可以不受禁令限制此外,为第二天的集市而忙碌的工人也不受此限。有一年冬天,路易十四特许巴黎的手套工人工作到晚十点。那时,手套定单堆积如山,而且师傅们抱怨,如果不让学徒和仆人晚干活,他们就会赌博。除了带来利润,劳作还是一种社会控制方式。 不过,到近代,夜间劳作的现象开始呈现升趋势。随着新市场和新生产商的出现,地方经济开始向四周扩展。尽管仍然担心引发火灾,行会和市政当局仍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政策。例如,在瑞典,啤酒生产变得异常重要,啤酒商们可以整夜工作。阿姆斯特丹的情况也一样。1573年某天凌晨两点被巨响惊醒时,沃尔特雅科布森修士怀疑这是附近啤酒厂“将啤酒倒进大缸”的声音。但是,大多数行业的作息时间仍然与城市中产阶级的作息时间相同,一天的工作总在天黑时结束。严格地说,按照英格兰1563年颁布的《工匠条例》,所有工匠和其他劳工春夏两季的工作时间为早晨五点到晚七八点钟左右,秋冬两季为黎明到黄昏(每天休息和吃饭的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在17世纪的法国,词语“白天干活的人”指那些从日出工作到日落的人。在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对大**前巴黎的生动描述中,记录了每天日落时大批木匠和石匠回家时的情形,街会留下白色的石膏脚印。 总而言之,大量证据显示,工业化以前的夜间劳作情况非常普遍,尤其是在秋天到春天这段白昼最短的日子里。尽管黑夜里没有了亮光,无数人仍然在城市和乡间辛勤地劳动着。一位英格兰作家在1680年写道:“在这个时代,工匠们以及那些手头有活的人都养成了熬夜干活的 习惯。”有些人只延长几个小时,而另一些人则一直干到午夜过后。17世纪的一句格言证实了这一点:“白天想干多少就干多少,晚能干多少就干多少。”苏格兰也有一句老话:“如果晚有活干,就赶紧让马进马厩,让妻子床睡觉。” 都是谁在夜间劳作,为的又是什么呢?劳动究竟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无奈?这些问题的答案之一便是劳作时间的不固定。工人的劳动强度因为日期、时间而有所不同。安息日是休息的时间,其他日子里劳动者也没有严格遵守固定的作息时间,而是自己决定完成农舍、小作坊活计的速度,或者农场的劳作的速度。据e.p.汤普森说:“在他们掌控工作方式的地方,工人们总是时而猛干一阵子,时而闲散一会儿。”我们无法确定这些人在当时劳动力中占多大比例,不过,显然许多人将本可以提早干完的活推迟到了晚,不管晚的节奏是不是也像白天那样慵懒。白天的时间不仅用来干活,还用来闲聊和喝酒。有些行业,如面包烤制业,由于行业特殊的要求,必须整夜劳动,另一些行业则会因为突然增加的定单而忙碌起来。当时商品都是按需生产。赫福德裁缝店的学徒约翰戴恩,曾“一连熬了三个通宵”,因为他的师傅“必须赶制出许多军大衣”。玻璃工雅克-路易梅内特拉整整忙了一夜,给旺多姆的一座教堂制作玻璃窗户,因为第二天他必须交货。1722年,一位伦敦鞋匠在店铺中一直干到将近午夜,“因为当晚他必须做好一双鞋。” 不过,生存压力既不是个人好恶、干活的速度,也不是“工业化以前的道德伦理”才是夜间劳作最常见的原因。有句英国谚语证实了这一点:“白天的时间太短,要干的活太多。”夜晚让家境不好的人在一天的辛劳后仍能找到赚钱的机会。伊丽莎白时期的作家托马斯德克尔在一篇描写烛光的文章中问道:“你的身边有多少贫穷的工匠过着舒适的生活?”伦敦的托马斯隆一连干了两个晚才“挣到钱”交房租。詹姆士克莱顿牧师说:“一天当中最苦的活常常落在穷人身,而且是在帝和大自然分配的休息时间里。”同样,在弗兰科萨切蒂14世纪所写的一则故事中,一个名叫伯纳米科的人问邻居:“你真的穷到非得在晚干活吗?” 城市里的各种体力劳动者都是夜里干活的穷人。英格兰各个家庭里都有时刻听候主人使唤的仆人。有些家仆,如内侍和女仆,天黑后还要完成分派的活,比如锁门窗、铺床、剪烛花。一位荷兰作家说,如果有客人到来,家中的女仆可能一直要忙到凌晨两三点钟才能睡觉。家庭之外,搬运工和送货工这样的体力劳动者偶尔也会忙到深夜。凌晨两点,伦敦工人约翰汤姆逊被叫去将压舱货物运到泰唔士河旁的一艘船,因为决定泰唔士河装货时间的不是亮光,而是潮汐,渔民也跟搬运工一样。夜晚的城市街头到处都是小贩,如每天晚在巴黎出售蛋奶烘饼的年轻小贩。我们可以在贾塔诺祖姆皮尼的威尼斯版画中看到,大人和小孩借着月光在叫卖一些容易变质的食品,如牛血和新鲜牡蛎。一个少年叫喊着:“快来买我的贻贝,非常新鲜。”在罗马,小贩们在夜间出售白兰地,以驱散夜间的“湿气“。“拾荒的人”会出现在任何地方,他们在小巷中寻找遗落的破衣烂衫和可以卖给造纸厂的物品。有时塞缪尔佩皮斯会在晚回家的途中遇到一个提着灯笼“捡破布”的男孩“有时他一天能捡三四蒲式耳破布,每蒲式耳可以卖三便士。”捡到的马粪也能带来小笔收入。有些人则在人群散去的市场摊位翻找着,希望能找到面包、蔬菜和肉屑来卖钱。其他人则走街串巷地收集粪便,卖到乡间去做肥料。粪便也能变成钱。歌德在那不勒斯发现街头的男孩和农夫们“天黑后仍不愿离开”,因为“骡马的粪便”也是座“金矿”。 普通百姓会在夜间从事各种简单的技术活。为了满足不断发展的制衣业的需求,英格兰织布工会在织布机前一直忙碌到晚十点,甚至冬天也是如此。欧洲大陆的情况也差不多,例如,里昂市的织布厂的男工、丝绸厂的女工会从早晨五点钟一直干到晚九点。裁缝、鞋匠、制毡工和染工也是长时间工作。苏格兰有句谚语:“自由民睡觉的时间也是鞋匠们的晚餐时间。”在 海牙,大卫贝克1624年1月某晚九点钟回到住处时,他发现“裁缝亚布拉罕还在我家干活。”18世纪一本介绍伦敦各个行业的手册说,制作羊油蜡烛的人,“工作时间不分白天黑夜,只看季节是否允许,或者人们是否需要。”因患天花而双眼几乎失明的少年汤姆庞达尔每晚都要为一个做蜡烛的人切割蜡烛芯。 石匠、木匠和其他建筑行业的工匠晚干活是常有的事。在佩皮斯位于希辛巷的家中,干零活的工人们一直干到深夜。1660年圣诞前夕,佩皮斯家中的油漆匠一直干到晚十点如释重负的佩皮斯在日记中写道:“今晚终于将他们全都打发走了。”北安普顿的乡绅丹尼尔伊顿在1726年写道,到了秋天白昼变短时,细木工人常常在烛光下干活。面包师大多都在晚干活,为的是能在早晨给顾客提供热面包。梅西耶在描述巴黎的面包师时写道:“他为我半夜点灯干活。”午夜过后啤酒商们开始辛勤地劳作,他们将麦芽碾碎,在水中煮开变成麦芽浆,再抽出麦芽汁,掺入啤酒花,加入酵母。 在玻璃炉和炼铁炉旁干活的工人常常分成几班,轮流工作在熊熊燃烧的熔炉旁。为了保持炽热的高温,熔炉24小时燃烧,炼石灰的窑以及用泥煤封住后炼焦炭用的柴墩也都24小时不断火。西莉亚费恩斯曾经观察过海滨小城利明顿的工人们用大锅煮海水熬盐的情形。“只要炉膛里的火没有熄灭,他们就得日夜照料着……星期六晚他们熄灭炉火后回家,星期一早晨重新将火点燃。照料炉火责任重大。”除了颁布了限制噪音规定的伦敦,其他城市的铁匠们常常干到深夜。为了充分利用风能和水能等自然力来驱动碾轮,磨坊也需要有人整夜干活。正如法国南部的橄榄油榨油厂会“日夜”工作一样,英格兰的磨坊会24小时不间断地工作。约克郡一位农夫在1642年说:“只要有麦子,他们就会整夜让磨盘转动(由于常常在夜里干活,有谣传说磨坊工会使用魔法)。”矿区也通宵运作,因为在有矿灯照明的矿井中,有没有阳光根本不重要。瑞典中部的铜矿和弗莱堡城外的银矿就是这样。按照一位作家的说法,科恩瓦尔的“穷人靠日夜从地下挖锡和其他金属矿石来维持生计。”从近代欧洲的磨坊、锻铁厂和矿区这些刚刚起步的企业中,我们已经能看出,夜晚工作将对生产率的提高作出重大贡献。